武器、刀具、槍械與彈藥 不得針對以暴力為主要用途的槍械或武器刊登廣告,這類型的內容包括: 可當做武器的刀具 歸類於武器或以暴力為主要用途的刀具,包括彈簧刀、隱藏刀、腰間短刀、口紅式刀、氣動刀、拳套和筆刀。 槍械、彈藥與組成零件 可透過填充彈藥而擊發子彈的槍枝;例如步槍、獵槍、手槍、半自動或自動手槍、可能仍具作用的複製品或骨董,以及道具槍。 彈藥,例如子彈與彈匣。 組成零件,包括彈盒、槍托、扳機組件、擊錘、扳機、撞針、槍管、消音器與轉換器。 軍械與手榴彈 軍械 (軍用武器、彈藥與相關零件),即使該項目已無法使用或已「除役」。 手榴彈,包括金屬的軍用練習手榴彈、步槍手榴彈、偽裝手榴彈、手榴彈發射器附上裝置與地雷。 其他武器 黃銅、塑膠或金屬拳套。 鉛頭杖、棍子、架子或棒子。 自製小型手槍、填沙棍棒、灌鉛橡皮棍或金屬棍棒。